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龙法榜样人物丨赵拥军:心怀信仰,向法而行,无愧于心

发布时间:2022-09-21 08:40:04








    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她一步一个脚印走了17年。怀揣着对法治的憧憬与信仰,她将女性独有的耐心柔情与法者特有的睿智刚性融汇贯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化解矛盾促和谐的优美篇章。

    人物简介

    赵拥军,女,汉族,中共党员。2012年进入洛龙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审监庭、民事审判庭、少年庭、李楼人民法庭从事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现任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负责各类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非诉执行案件的审理。自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实施以来,我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大幅增加,截止2022年9月20日,赵拥军个人承办各类行政案件333件,结案261件,结案率78.38%,平均结案用时不到40天。

    府院联动聚合力,化解矛盾促和谐

    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为城市发展及公共利益需要,郭某等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就征收补偿问题,郭某等人未能与洛龙区某街道办事处达成一致,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郭某等人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受理案件后,赵拥军一边通过详细阅卷理清案情,抓准案件矛盾焦点,实地走访当事人居住地,向街道居民了解征迁情况;另一边通过不断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听取被拆迁当事人的诉求,督促被告街道办负责人按时出庭。

    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得以查明,但赵拥军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与郭某等人反复沟通协调,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律分析,并佐以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详尽阐明郭某等人自身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面对被告街道办事处,赵拥军指出了街道在本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瑕疵,为其今后提升执法水平提供了借鉴和帮助。经过赵拥军的不懈努力,郭某等人终于平复了心中的怒火露出了笑脸,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征收拆迁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好府院联动职能,做到具体案情具体研判,以实质化解矛盾为宗旨,推进行政诉讼规范化,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让大家在行政诉讼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赵拥军说。

    搭建沟通桥梁,耐心调解促共赢

    彰显人民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担当

    因业务需要,某材料公司于2019年11月与某机械公司签署定作合同并约定了首、中、尾三期设备款支付节点。机械公司于2020年3月在材料公司指定的地点将起重机等设备安装到位并完成调试,顺利通过了材料公司的验收。但设备款尾款部分材料公司却迟迟未予支付。机械公司屡次催要设备款未果,将材料公司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8.1万元设备款及利息。

    第一次庭审现场,由于双方就还款问题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后,赵拥军仔细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结合庭审中双方的叙述深入了解事情原委,抽丝剥茧地找出了问题所在之后,赵拥军分别与两家公司代理人反复约谈,居中调停。

    面对被告材料公司,赵拥军法官对代理人说:“老张,你换位思考想想看,你要是原告机械公司的老板,你垫钱生产的机器设备,别人都使用一年半还多了,但就是拖着不给你付尾款,你啥感觉?别人欠你8万块钱,你想尽各种办法但就是要不回来,你啥感觉?疫情期间企业多有难处,这我理解,但是咱得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以后你们业务上还有合作的机会,和气才能生财不是!”

    面对原告机械公司,赵拥军用她办理过的其他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例来向代理人讲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重要意义,希望他们能够体谅被告企业因为经历疫情遭受重创经济困难的现状,劝说原告能够谅解之前在催要欠款时发生的不愉快,积极协商还款履行方案。

    在赵拥军的努力之下,原告代理人表示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与被告坐在一起友好协商。最终,在赵拥军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材料公司分四批向原告机械公司共计支付8.1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部分,如被告其中任何一期款项不能按期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全部执行。

    至此,本案调解结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守初心,担使命,为心中的法治信仰砥砺前行,不畏艰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我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310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