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对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案卷移送、评查、归档等运行情况的管理,洛龙区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洛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流转期限的管理办法》。
实行的案件流转期限管理办法具体包括7项内容,主要有立案、送达方面的期限;法律文书的制度和送达方面的期限;上诉案件的移送、评查以及案件执结后的归档等方面的期限要求。该办法还对问责制度进行了规定,明确对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问责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此规定的落实,有望规范该院的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节约诉讼资源,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