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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远程摇号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2-10-14 08:53:42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全力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洛龙区人民法院在诉中司法鉴定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在疫情期间大力推行“远程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其中。

    “谢谢您今天配合我们的工作。”

    “不不不,法官,应该是我谢谢您才对。”

    10月11日下午,洛龙区人民法院二楼211技术摇号室传来一阵笑声。

    这是怎么一回事?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原告吕某与被告刘某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1年7月11日,被告刘某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沿关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太康东路派出所门口处时,与原告吕某沿关圣路由西向东步行至该处发生肢体接触,造成原告受伤。原告吕某起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被告刘某申请对原告吕某因交通事故所受伤情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

    鉴定团队在审查案件材料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定于10月11日下午在本院技术摇号室现场摇号。被告刘某到达本院摇号室后,原告吕某及其代理律师因身处新安县、嵩县配合疫情管控政策无法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机构选择。秉着“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的原则,立案庭鉴定团队干警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与原、被告双方建立了此案件微信群。

    摇号前,鉴定团队干警先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将司法鉴定风险提示、人民法院鉴定系统摇号规则及注意事项在微信群里发布,通过系统随机摇号,最终从全省法医类的122家鉴定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出鉴定机构,原、被告当场确认无异议。整个摇号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今年以来,立案庭鉴定团队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共办理诉中案件101件,系统内摇号率91%,当事人对洛龙区人民法院采取的远程摇号方式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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