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3月1日上午,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举行,仪式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尚芳芳主持,区司法局局长张旭敏、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桂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光出席并讲话。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光宣读了《关于成立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宣布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区司法局局长张旭敏对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是人民调解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有利于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商会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重要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益探索,对于优化我区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调委会的同志们切实增强商事纠纷调解的责任感,最大限度发挥调委会的作用,当好法律知识的普及者;要不断总结商事调解经验,当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推动者;要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当好维权工作的践行者。
与会领导为首批7名调解员颁发聘书。新任专职调解员们分别进行了任职发言。
最后,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桂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调委会的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调委会要创新工作思路,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广、更深、更细,惠及更多的企业和经营主体,有效预防和化解非公经济主体的内外部矛盾,切实为全区民营企业、创新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希望调解员队伍越来越强大。目前聘任的调解员主要是专职调解员、律师界的朋友,下一步根据调解工作的实际要求,希望各位调解员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打造一支叫得响的调解员队伍。
三是希望打造一个服务品牌。成立调委会的宗旨是更好的帮助企业调解在经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纠纷等法律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能力,希望我们调委会逐步成为有效化解非公有制经济矛盾纠纷的新平台,成为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