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拆迁补偿安置引发的行政争议。
郑某父亲生前在某村有一处房产,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拆迁过程中,郑某做为继承人要求补偿安置。政府拆迁部门查找不到该地块的相关地籍资料,该补偿安置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郑某因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于2023年1月,将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起诉到我院,要求确认政府拆迁行为违法,并对其进行补偿安置。
我院受理本案后,为了促使案件得到实质化解,承办人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的沟通联系,释法明理,并将本案交由洛龙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化解。化解中心研判后,多次召集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制定化解方案。
在前期大量沟通协调基础上,2023年2月23日下午,洛龙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再次召集郑某和洛龙区法院、洛龙区司法局、洛龙区信访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沟通,在各部门的鼎力配合下,最终郑某与街道办事处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偿协议。在收到全额补偿款后,郑某向我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本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托洛龙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不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洛龙建设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