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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在法徽上飞扬

发布时间:2013-06-27 17:49:46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任智昌从1999年开始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一年至少献两次血,十几年来他累计献血量达到5000ML左右。这些血量,足以装满10个矿泉水瓶,相当于一个正常成年人的血液总量。这些血量,按抢救一个病人用血800毫升计算,至少能够挽救6名危重患者的生命。

    因多年来热心参加义务献血活动,任庭长近日受到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的联合表彰,被授予“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任智昌庭长成为一名无偿献血者非常偶然。1999年6月14日世界献血日的那一天,其在去超市的路上,无意中看到一辆采血车,他听了医生的宣传讲解,想到献一次血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上车就献了200毫升血液。任庭长回忆说,当时全部过程不过20分钟,但直至回到家中,他的心情依然很激动。那次献血后,他有了第一本红彤彤的献血证,这让他感到非常骄傲。任庭长说,第一次献血后,他深切意识到,自己的些许付出也许就能让一个家庭得到莫大的幸福,于是更坚定了定期献血的决心。自此以后,每隔半年左右,就会献一次血,有时200毫升,有时400毫升。在他眼里,献血就是一种义务,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来修饰,当他伸出手臂,鲜红的血液流出身体时,所有人都明白它的价值。他常说:“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是我人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事情。”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十几年来,他就这样默默的用他滚烫的热血将自己诚挚的爱心传递着!

    献血是爱,献血是奉献,献血也是一种光荣,正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了人间的关怀,诠释着一个法官火热的心,让自己的爱心在法徽上飞扬。的确,正如歌中所唱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鲜红的血液代表的不仅是我们的献血法官对生命的尊重,更多的是对社会的那份责任。

责任编辑: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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