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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说法丨离谱!驾校教练酒驾?判了!

发布时间:2023-05-08 08:47:05




    作为新手司机的“领路人”

    驾校教练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可是偏偏有些驾校教练却

    知法犯法、枉为人师

    为学员们作出了错误示范

    自己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本期龙法说法

    带您看一起驾校教练酒后驾车

    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件

    1

    2021年10月22日晚20时许

    董某饮酒后驾驶驾校教练车

    从洛宜路出发,

    由西向东行驶至学府街左转沿学府街

    由南向北行驶至古城路口时

    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司法鉴定

    董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1mg/100ml。

    2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董某醉酒后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

    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被告人董某的

    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拘役1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董某当庭表示

    认罪服判,不上诉

    此外,被告人董某被交警部门处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3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莫以身试法

    否则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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