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法说法丨离谱!驾校教练酒驾?判了! 发布时间:2023-05-08 08:47:05


作为新手司机的“领路人” 驾校教练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可是偏偏有些驾校教练却 知法犯法、枉为人师 为学员们作出了错误示范 自己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本期龙法说法 带您看一起驾校教练酒后驾车 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件 1 2021年10月22日晚20时许 董某饮酒后驾驶驾校教练车 从洛宜路出发, 由西向东行驶至学府街左转沿学府街 由南向北行驶至古城路口时 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司法鉴定 董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1mg/100ml。 2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董某醉酒后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 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被告人董某的 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拘役1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董某当庭表示 认罪服判,不上诉 此外,被告人董某被交警部门处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3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莫以身试法 否则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