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2023年5月26日早6:20,洛龙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待发,在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峰发出行动指令后,执行干警在全体院领导带领下,兵分9路奔赴执行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公正依法执行,本次集中执行活动邀请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旭阳、副检察长赵蒙、第四检察部主任吴磊参与见证。
截至发稿,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成果斐然,共执行案件45起,涉案金额383.86万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4件,和解、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26.44万元;强制带回被执行人9人,司法拘留2人。
来看今天的典型案例
抗拒执行?清晨给你堵被窝!执毕!
申请人洛阳某钢筋销售店与被执行人牛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牛某在申请人处采购钢材后未予支付货款,申请人于2023年4月13日申请执行,我院于2023年4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俊峰的带领下,邀请申请人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七点到达现场时,被执行人尚未起床,执行干警通过现场查看被执行人微信交易记录,发现其五月单月交易流水达13万元,四月单月流水达25万元,执行法官宋一夫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说教,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货款本金及利息2万元整,案件执行完毕。
强制拘传+释法明理,现场转账终和解
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合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抗拒执行。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周亚男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因微信单日转账有限额,被执行人承诺第二天另行转账2万元,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无一次性履行能力?有诚意+讲诚信,执行和解分期履行
巩义某筑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其名下房产已被多家法院查封,本院为轮候查封,后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被执行人未到庭,故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对其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葛子钰将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拘传到庭,询问其准备如何履行,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称,公司目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居多,无能力一次性偿还,只能分期履行。在向申请人反馈被执行公司的实际情况后,申请人表示理解,在葛子钰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集中行动,通过拘传、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结合释法明理、善意文明执行等春风化雨方式,打好组合拳,有力打击了“欠、赖、拖”的不良风气,促使更多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充分起到了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捍卫了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