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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河洛执行风暴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06 08:31:28


















    6月5日早7点,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6月河洛执行风暴专项行动第一次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范围主要涉及小标的、涉执信访、涉民生、涉黑恶、涉党政机关、涉金融债权等重点案件。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案件数量25件,其中涉营商环境案件3件;当场和解案件1件,促成和解5件,促成执毕3件;申请执行标的5107409.44元,执行到位金额160281.69元,其中当场履行金额58901.69元;强制带回6人,实际拘留1人。

    来看今日典型案例

    抗拒执行?拘留!

    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约定被告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0万元,被告人向被害人支付50万元,剩余20万元逾期未付,被害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乔迁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协商执行问题,被执行人拒不到场,在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中,乔迁法官带领其团队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未予支付,最终被依法强制拘留。

    联动执行,柳暗花明

    2023年6月5我院执行法官孟志鹏外出赴孟津区开展现场调查时,接到执行案件申请人郭某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被查封车辆行踪,孟志鹏第一时间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宜阳县锦屏镇周村,经与该村村干部取得联系后,并询问附近村民后,寻找到被执行人妻子,在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协助下,经与被执行人妻子再三沟通,最终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本人,在孟志鹏和执行干警的反复劝说、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将车辆交付于申请执行人保管。

    “风暴”已至,执行不止。敬告各位被执行人,法律权威不可挑衅,对于恶意逃避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洛龙区人民法院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守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请主动联系申请人和承办法官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共创诚信社会,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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