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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子索要恋爱花销,庭所联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05 08:30:28



    近日,洛龙法院科技园人民法庭与洛龙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运用庭所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分手后索要恋爱花销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使两个恶语相向的昔日恋人,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息诉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张某女与赵某男原系恋爱关系,张某女提出分手后,赵某男求复合未果,便提出要求张某女承担二人交往期间所支出费用的一半,张某女认为赵某男无理取闹,对其不理不睬,赵某男一气之下连续在抖音、快手等网站上发布侮辱张某女及其家人的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张某女不堪其扰,将赵某男诉至洛龙区法院,要求赵某男承担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权责任。赵某男知晓后,情绪更加激动,将自己手持管制刀具的照片发布在抖音上,声称要找张某女当面“说清楚”,张某女害怕之下选择报警,二人矛盾愈演愈烈,事态不断升级。

    庭所联动:相互借力,形成合力

    科技园派出所在接到张某女报案后,与科技园人民法庭互通信息,案件承办人科技园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李金双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与科技园派出所副所长马瑞伊携手迅速介入这起棘手的矛盾纠纷,将双方当事人分别传唤至人民法庭和派出所“背对背”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起初,调解工作进展并不顺利。矛盾双方就赔偿问题、侵权责任等诸多方面争执不下,而且不断牵扯出更多的陈年旧怨,眼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庭所联动配合调解随即灵活转入“背对背”调处化解的环节,科技园派出所副所长马瑞伊严肃地向赵某男告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真实案件详解了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处罚后果;承办法官李金双则是从过往承办的婚恋纠纷真实案例入手,对张某女及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家属的支持和帮助,调解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最终,在历时五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互相致歉,并承诺今后互不干扰。李金双为当事人双方拟定调解书,双方共同签署达成一致协议。至此本案调解成功。

    社会效果

    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通过基层庭所联动工作,有效预防因民事纠纷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案例,通过建立“法庭+派出所”情报信息交换机制,整合法庭、派出所的力量,对辖区内发现的敏感矛盾纠纷,及早介入,联动调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合力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以“枫桥强基”工作为推手,深入探索推进庭所联动模式,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形成诉求渠道通畅、调解体系健全、化解纠纷有力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不断筑牢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为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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