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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法院便民执行 送款上门感动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3-09-01 13:49:16



    近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针对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开展集中大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以来,院领导亲临一线进行指挥,有效提高了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潘某,男,92岁, 2010年3月30日被驾驶两轮摩托车的郝甲撞伤,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法院调解,由郝甲和车主郝乙共同赔偿潘某损失30000元,从2011年7月起每月支付6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院领导亲自指导指定执行计划,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耐心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明拒不执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缴纳了执行款。

  由于申请执行人潘某年龄大身体不好,行走不便,2013年8月23日,主管院长郭钟常带领执行干警将执行款送到老人家里,潘某接过执行款后连声说,谢谢你们,你们法院真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好法院。

责任编辑: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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