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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丨法院+公安联动执行,让“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09-12 08:38:11



















    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洛龙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 “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

    “按照预定方案,行动!”2023年9月11日早7:00,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各自目的地,以“利剑”之势向被执行人出击!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案件数29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3件,拘传7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21.8万余元。

    来看今日典型案例

    车站蹲守强制带回,幡然醒悟执行和解

    申请人王某等四人与被执行人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联合洛龙公安分局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临控措施,在追踪锁定被执行人外出的车次和时间等重要信息后,我院执行干警提前在车站等待,并将被执行人成功带回。在执行拘留过程中,被执行人胡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提出想要和申请人和解,并表示自己外出也是为了打工挣钱,争取早日把款项结清。

    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被执行人联系家人送来33800元现金向申请人交付,并就剩余欠款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干警的反复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胡某表示今后一定按和解协议积极履还款义务。

    临控强制带回,案件执行完毕

    洛阳市洛龙区某种子行与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经审理判决徐某向某种子行支付货款7360元及利息,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某种子行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宋一夫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徐某名下677余元,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传唤徐某也未到庭,后经过申请人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不代表案件的结束,承办法官联合洛龙公安分局对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持续追查其动态和行踪,在获取被执行人行踪后,承办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在法警和公安干警的鼎力配合下,在孟州市公安局河雍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控制。

    在派出所,承办法官和公安干警对被执行人徐某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徐某一次性支付剩余欠款6106元,案件执行完毕。

    洛龙区人民法院再次敬告各位被执行人,法律权威不可挑衅,对于恶意逃避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请积极主动联系申请人和承办法官早日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共创诚信社会,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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