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法官,谢谢你,让我今天一次性拿到全部赔偿款,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第三人李先生激动地说。
洛龙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第三人李先生当场收到了全部赔偿款,多个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李先生在A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工作时被石块砸伤,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李先生所受伤害属于工伤。A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案件受理后,经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程大瑞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受伤职工尽快得到赔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法官庭后积极组织原告A公司和第三人李先生进行调解。
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后,双方就金额差异部分以及如何支付问题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后承办法官立即与仲裁人员沟通联络,最终李先生当场拿到全部赔偿款,案涉行政案件和仲裁纠纷均妥善化解,达到了一案“多赢”的良好效果。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洛龙区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办理中树立穿透式思维、注重能动司法,在坚持合法性审查基础上,精准识别群众的真实利益诉求,找准切入点,巧妙化解行政争议,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共赢,为推动洛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