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法院实质化解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2023年2月16日洛阳某学校老师张A在上晚自习课时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死者家属请求支付工伤待遇,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以该学校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职工发生工伤当月未补缴完毕为由,未给予支付。死者家属不服,向洛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郭钟常反复和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学校联系,明晰案件具体细节,厘清法律关系,并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积极和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就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适用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决定受理原告方工伤保险申请资料,依法进行审核。原告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本案件得到实质化解。
洛龙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推动健全我院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司法效率,为洛龙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