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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见证强制腾房顺利交付,助力邻里纠纷妥善化解

发布时间:2023-10-30 09:04:45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月27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特别邀请洛阳市人大代表赵保献、马朝信、李昱鹏、康曼峰,洛阳市政协委员郝身群、闫宁全程参与见证。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案件数13件,和解1件,执毕2件,强制带回1人,强制腾房(商铺)15套。

    强制腾房+顺利交付!硬核执行保胜诉权益

    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洛阳某建材批发有限公司、洛阳某烟酒有限公司、洛阳某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三家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龙祥街15间商业用房,用于经营酒店。

    合同签署后,三公司依约向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交付租赁房屋并履行了各项合同义务,但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以装修资金紧张为由,始终未向三公司支付租金,也未支付履约保证金。三公司敦促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未果后诉至法院,洛龙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后交付三公司,并向三公司支付拖欠租金及房屋占用费用。

    判决生效后,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一直拖延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三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洛龙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签收后既不履行义务,也拒绝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支付欠款及交付房屋事宜。执行干警黄梨颖依法在涉案房屋处张贴限期履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洛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七日内自行腾空租赁房屋。

    因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洛龙区法院组织精干警力,在洛阳市人大代表康曼峰、洛阳市政协委员郝身群的见证下,由专业开锁公司进行开锁后强制腾房。

    在强制腾房、交付的过程中,执行干警黄梨颖考虑到房屋已经进行了部分装修,若直接拆除装修部分将房屋恢复成毛坯原状,会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执行工作,同意暂时将涉案商铺以现状交付。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执行预案,依法有序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取证,确保此次腾房行动的公开、透明、规范。经过数小时紧张且有序的腾退工作,涉案房产均顺利腾空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

    邻里纠纷现场剑拔弩张,代表委员助力妥善解决

    申请执行人刘某卿、刘某波与被执行人刘某斌所有权纠纷一案,双方系同姓家族成员,因私下调换相邻宅基地产生矛盾。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葛子钰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安装大门问题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刘某斌明确拒绝配合执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调解不能。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在今日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洛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高峰带领执行干警,在洛阳市人大代表赵保献、马朝信、李昱鹏,洛阳市政协委员闫宁的见证下,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遭到了被执行人及其儿子、儿媳的强烈阻拦,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情绪激动,气氛剑拔弩张。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王高峰、葛子钰轮番上前释法明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从法、理、情入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别与被执行人及家属沟通协调,最终逐渐平息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从“任性”回归“理性”。最终,在执行干警和代表委员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同意在宅基地相邻之地安装大门,至此这起因宅基地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参与见证执行,

    代表委员啥感想?

    ——洛阳市人大代表马朝信

    ——洛阳市人大代表赵保献

    ——洛阳市政协委员闫宁

    此次集中腾房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在下步的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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