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追尾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行政两起案件,被洛龙区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并当庭履行,从根源上解决了纠纷,解开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心结。
追尾后言语摩擦大打出手
2022年12月,耿某驾驶车辆被孙某追尾。双方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发生争执,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孙某左眼受伤。经鉴定,孙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对耿某作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6月,孙某将耿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令耿某向孙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3600余元。
“明明是他追尾,结果他不仅不道歉,竟然还骂我,我实在是气不过才发生了冲突!”耿某越想越憋屈,将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释法明理调纠纷,化解隔阂促和谐
受理案件后,行政审判庭庭长、员额法官赵拥军反复与原告耿某及第三人孙某沟通联系,耐心倾听各方的委屈和不满,春风化雨地结合真实案例释法明理。经赵拥军反复工作,耿某意识到自己从争吵进而伤害了他人身体确实是有不对的地方,也想请法官从中调停,彻底化解这件烦心事。
经过赵拥军反复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耿某一次性向孙某支付2200元赔偿款,孙某不再对该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该案再无其他纠纷。在耿某当庭履行后,当即撤回了对洛龙公安分局的行政起诉。
至此,因追尾引发的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双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保有量也显著增加。日常行车时出现剐蹭等交通事故,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及时选择报警或找保险理赔,切勿因一时斗气大动干戈,造成事态升级,最终只会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