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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见证,凛冬执行风暴,现在出发!

发布时间:2023-11-13 08:52:34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11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特别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杨新涛,洛阳市人大代表郑雪、林占锋,洛阳市政协委员焦江波、尚旭辉、张素云,洛龙区人大代表赵红印、孙颖科、刘玉梅全程参与见证。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案件数23件,到位金额 148525元,强制带回  5人,强制腾房1套,促成和解6件,执毕2件。

    代表委员悉心劝导,执毕!

    原告马某诉被告安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3)豫0311民初56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安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某货款4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安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因安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承办人多次询问、多方了解,知晓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积怨较深,故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主动履行。

    2023年11月11日,通过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承办人再次到被执行人住处进行调查、寻找,见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院里,被执行人刚开始仍不愿履行,经代表委员和承办人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应该因为斗气置气就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化解,该执行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腾房现场剑拔弩张,代表委员助力达成和解!

    吴某与王某、芦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豫0311民初7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某、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某欠款28万元;二、被告王某、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某偿还利息,利息按照28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三、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芦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3民终67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芦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吴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芦某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某房产,并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其将查封的房产腾空交付本院进行评估、拍卖,但其至今拒不交付。

    2023年11月11日,执行局组织集中执行活动,对上述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上午8点35分,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法警人员到达现场准备腾房,被执行人情绪激动,百般阻挠,拒不配合执行。

    在执行干警周亚男和李遂文的释法明理下,在人大代表的劝说下,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不应该不尊重法院的判决,不应该不尊重法律,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对此也表示同意,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

    强制带回!硬核执行促执毕!

    原告张某诉被告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3)豫0311民初68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5000元;二、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谢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因谢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承办人多次询问、多方了解,知晓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积怨较深,故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主动履行。

    2023年11月11日,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承办人到被执行人公司、住处等地调查、找人,最终在被执行人家中见到被执行人,看到执行干警、代表委员等人,明白来意后,被执行人突然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我院工作人员将其强制带回法院。

    经释法明理、严肃警告,被执行人情绪逐渐平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场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申请书。

    参与见证执行,

    代表委员啥感想?

    ——河南省人大代表杨新涛

    ——洛阳市人大代表郑雪

    ——洛阳市人大代表林占锋

    此次凛冬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在下步的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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