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葛法官和咱执行干警,如果没有你们,我的钱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呢!”李女士激动地说道。近日,申请人李女士为洛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葛子钰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他公正执行、为民解忧的真诚谢意。
名下无财产,案件陷僵局
李女士申请执行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联系,并通过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期间,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就分期还款事宜进行调解协商,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执行过程中,洛龙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将被执行人杨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但因未达到立案条件被退回。
后经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妹妹帮助哥哥藏匿行踪
2023年10月23日,申请人李女士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杨某有可能藏匿在其妹妹经营的饭店内,执行干警迅速集结,驱车奔赴伊川进行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妹妹协助被执行人杨某从饭店后门逃脱。执行干警多次通知杨某妹妹到法院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其不予理睬。
敲响“惩戒预警”警钟,案件执毕!
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洛龙区法院决定适用预处罚通知制度,以惩戒预警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2023年11月14日,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杨某妹妹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再次明确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询问的时间,及逾期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将受到罚款的法律后果。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迫于强制执行的强大震慑,被执行人杨某妹妹终于慌了神,表示将立即联系哥哥筹款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11月22日,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工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李女士自愿放弃利息部分,被执行人杨某一次性偿还李女士7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本案中,洛龙区法院通过发出《预罚款通知书》的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及时有效地督促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认识并改正错误,既增强了威慑力,彰显了法律权威,又给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时间,体现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执行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创新执行手段,加大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