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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难抵热忱,2024凛冬执行风暴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4-01-19 09:18:00



























    1月15-16日,洛阳迎来了2024年首次大范围雨雪天气,暴雪+冰雹+极寒,一夜之间整个洛阳都被“冰冻”起来了!

    冰雪寒冬日,司法不降温!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洛龙区法院抓住临近春节被执行人陆续返乡的有利时机,再掀凛冬执行风暴!

    考虑到冰雪对路况的影响,为了不耽误集中行动,执行干警们提前两个多小时从家中出发赶赴院内。1月17日早8:00,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光向全体执行干警发出了行动指令,在洛龙区人大代表司马浩、耿琳、陈浩,洛龙区政协委员朱灿伟、张魁伟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多路出击,奔赴各处执行现场。

    民工讨薪无小事 能动执行解“薪”愁

    2021年4月原告张某跟随被告李某在洛龙区某工地务工,至工程结束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工资。原告多次催要无果状诉来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工资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并通过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期间,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就分期还款事宜进行调解协商,被执行人李某始终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没有履行能力”为由不履行法定义务。2023年12月,洛龙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李某承诺于2024年1月1日之前筹集钱款支付工资,后又言而无信不予履行,案件陷入僵局。

    1.17集中执行行动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奔赴孟津区某村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实地查看其生活环境,向被执行人及家人释明拖欠工人劳动报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鉴于被执行人确实家庭经济困难,而非恶意逃避执行,经执行干警反复居中沟通协调、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对还款金额及方式达成共识,被执行人李某于农历年前向申请人偿还1万元,剩余款项每月偿还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强制措施威慑促执行和解

    原告王某经人介绍向被告赵某工地供应白灰,双方约定了价格及付款方式,后经结算被告尚欠10600元货款未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状诉来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5期向原告支付1万元货款,剩余600元及利息原告自愿放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只按期履行了一笔还款,剩余8000元货款未按协议约定按时履行,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联系,并通过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1.17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到被执行人住处进行调查、寻找,并将其强制带回院里,经代表委员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高声抗辩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抗拒执行。面对临近春节即将被送拘的残酷现实,被执行人慌了神,急忙恳请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在代表委员和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当即联系家人筹得现金4000元向申请人支付,并签署承诺书于农历年前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释法明理 悉心调解 执毕!

    钱某与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反复居中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孙某出尔反尔,未依约履行,案件恢复执行。

    1.17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强制带回,再次现场耐心释法明理并向被执行人及家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1万元借款,本案执行完毕。

    参与见证执行,

    代表委员啥感想?

    ——洛龙区人大代表陈浩

    ——洛龙区政协委员朱灿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个涉民生执行案件的背后,都关系着一家老小的生计与幸福。年关将至,为守护辖区群众安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洛龙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尽用全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用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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