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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社区,敲响2024年巡回审判“第一槌”

发布时间:2024-01-31 09:37:00







    为拓展普法成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月30日下午,洛龙区法院关林法庭在关林街道办事处通达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以案释法”。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某日,小王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小李行驶至开元大道某路口时,与张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小李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小王和小李均无责任。事发后,小李入院治疗,张先生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了部分费用,但由于各方就后续赔偿项目和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李将张先生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巡回法庭,现在开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乐在详细查阅卷宗材料后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贴近群众生活,如果将庭审现场搬进社区,既能以案普法、提高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又能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张乐带领团队书记员抬着国徽、揣着法槌、背着电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搭建起简易法庭——“巡回法庭,现在开庭!”

    庭审中,各方围绕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数额及计算方式等争议焦点依次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张乐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针对争议问题进行了详细地释法明理。在张乐和社区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先生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也将在限期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损失,各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张乐以本次庭审的案件为切入点,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普法宣讲,并针对居民们提出的其他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获得众多居民点赞。

    近年来,洛龙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积极运用巡回审判等工作模式将案件审理过程变成零距离普法课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道路上,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实际行动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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