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洛龙区法院在区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在车站将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抓获带回,一起时间跨度长达8年的执行老案也以执行完毕的方式顺利结案。
案情回顾
2014年,王女士借给张某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借款到期后,王女士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令张某向王女士偿还5万元借款及利息。因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张某到处躲避,逃避执行,不知所踪。
执行干警对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张某的身份信息报送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查找张某行踪。
公安临控助力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终落网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九深夜,执行干警接到洛龙公安分局的通知,在追踪锁定被执行人张某外出的车次和时间等重要信息后,我院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迅速集结雷霆出击,将准备逃往外地的被执行人张某成功抓获并强制带回。
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经执行干警的严肃批评教育和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向执行干警诉说了这几年东躲西藏、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压抑心情之后,张某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联系家人筹钱还款。至此,历时8年的老案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此,洛龙区法院正告尚未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其惶惶不可终日,不如积极诚信履行,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如果仍执迷不悟、抗拒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穷追猛打,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