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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即实干丨一日调解两案 办实事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2-23 08:58:17




    农历甲辰龙年开工第一周,洛龙区法院关林法庭元气满满开启司法为民新征程,一日内成功化解了两起民事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一:悉心调解解民忧 握手言和化纷争

    2022年小李陆续在李某处购买粗沙、水泥等产品,后经双方结算小李尚欠9900元货款未付,李某多次催要未果,状诉来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乐详细梳理卷宗材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分别询问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看法,初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经过张乐反复居中调解,小李于1月27日向李某先期支付了1050元表达诚意。在春节假期过后,法庭第一时间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当面沟通,在张乐和团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小李也当场支付给李某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二:一案调解,事心双解

    自2018年1月起,某文化传播公司陆续为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多个项目施工现场设计、制作、安装字牌和展板,各类费用共计12余万元未付,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乐通过查阅卷宗、分别约见各方当事人等方式,对当事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做初步了解。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就应支付的欠款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张乐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庭后组织双方针对每一笔费用进行协商沟通,最终在张乐的主持下,双方就欠款的项目及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因双方公司之间还存在其他工程广告承揽报酬未支付,经友好协商,最终将剩余未付款项合并至本案中一同解决,在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实现事心双解,获得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新年新气象,开工即实干。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执行风险,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官提醒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主体、标的物信息、合同价款及交付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管辖及送达条款等内容。同时应注意保存证据,将合同履行中的各类单据、票据,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等妥善保存,如若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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