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春开工第一周,“旗”开得胜

发布时间:2024-02-23 08:59:36



    新春开工第一周,洛龙区法院李楼法庭收到一份“新春礼物”,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明、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李雪法官,以感谢她办案高效、公平公正,让其度过一个踏实的春节。

    2020年3月,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在张某处购买绿化树用于其公司承建的绿化工程使用。张某将货物交付后,甲公司和乙公司工作人员向张某出具收据予以确认。后甲公司和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不再向张某支付剩余货款。张某多次向二公司催要未果,遂将二公司分别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受理这两个案件后,承办法官李雪认真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梳理法律关系,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

    李雪法官从多方面多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后因双方对案件事实存在部分争议,导致调解不成,李雪法官随即安排开庭,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庭审中认真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并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审理查明的事实及时作出判决。

    判决作出后,被告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基于一审对案件事实的充分查明及扎实的证据认定,经二审法院承办法官调解,乙公司最终与张某达成了调解,甲公司因与张某争议较大,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甲公司上诉。

    张某在春节前夕收到一份调解书和一份胜诉的判决书,内心非常的激动,对李雪法官在案件一审审理中耐心调解、公正判决的作风也表示非常认可。在新春开工第一周,就将锦旗呈送至李楼法庭李雪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其诚挚的感谢。

    一面鲜红的锦旗、一声质朴的感谢、一句暖心的话语,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认可。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3163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