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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化解!行政+民事双化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2-29 08:52:59




    近日,洛龙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实质化解一起民事、行政交叉案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助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5月某日凌晨,业主李某因车牌识别问题无法进入小区,与小区保安朱某发生口角。李某在进入小区后,回忆起之前与朱某的不快,折返回门卫室,将门卫室里的玻璃、电脑显示屏、防盗门砸坏,并对朱某进行了殴打。经过调查取证,确定朱某伤情为轻微伤,损坏物品价值为一千元,洛阳市公安局某分局对李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受害人朱某认为该处罚过轻,向洛龙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因复议机关维持了处罚结果,朱某向洛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赵拥军第一时间就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研判,该案件若就案办案,直接裁判,朱某与李某的民事侵权纠纷不进行化解,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不能案结事了。面对对立情绪严重的双方,赵拥军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从民事赔偿方面着手,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建议双方多沟通协商,追索赔偿要从实际出发。洛阳市公安局某分局也积极参与化解全过程,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向朱某说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最终,经过多轮的沟通化解,第三人李某当庭向原告朱某支付35000元赔偿费用,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此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继续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着力点,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灵活适用调解措施解决好行民交叉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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