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龙门法庭承办法官毛继光的不懈努力下,以巡回审判+当庭履行的方式达成调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被告双方本是很好的生意合作伙伴,双方保持着长期的买卖合同关系,并且一直诚信交往,互惠互利。新冠疫情肆虐期间,被告作为个体商户备受疫情影响,货物的销售和货款的回收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举步维艰。在原告上门催要货款时,被告为原告出具了欠条,确认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但转眼近两年过去了,被告的经营状况并未明显好转,原告多次讨要欠款未果,双方言语之间爆发了一些不愉快,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民生无小事。本案所涉标的虽然不大,但案情的妥善处理涉及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原被告能否和好如初,从而修复关系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等问题。承办法官毛继光接手案件后,并未因为本案是小额诉讼程序而简单走程序一判了之,而是选择背靠背对双方展开调解。从早上九点到十点,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调解工作虽然有进展,但双方在一些履行的细节以及诉讼费的承担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审判和调解经验,果断选择在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让双方在庭审上发表各自意见,交换证据,各抒己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庭审的推进,双方长期压抑的情绪通过不断的述说和言语交流逐步得到了缓解,心结也一点一点打开。承办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调解时机已到,立刻选择休庭,对本案继续进行调解。
这次承办法官没有再就案论案,而是让双方回忆一下过去合作的点点滴滴!原告称被告之前特别诚信,货款从来不用催,到货即付款;被告称原告特别仗义,有钱没钱提货便走,连个收条都不用打。说着说着原被告突然相视一笑泯恩仇——原告当场表态,货款本金让步700元,违约金全免,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原告自担,被告听后立马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钱,表示要当场履行。至此,本案以调解+当庭履行结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水平,是新时代法院干警面临的新课题。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以巡回审判为依托,在着力搞好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工作的同时,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广泛深入人民群众,扎扎实实搞好诉源治理和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