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健康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洛龙法院龙门法庭干警走进区工商管理局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活动。
座谈中,龙门法庭庭长、员额法官毛继光就消费者投诉处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一人制公司注销后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与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与会人员就进一步服务辖区企业发展、加强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良性沟通和调解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融洽,座谈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洛龙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更多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