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案件案情复杂、标的额较大,本来以为要开好几次庭,一年内能拿到判决就很不错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成功了,太感谢了!”近日,洛龙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商事纠纷案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节约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赢得了企业连连称赞。
案情回顾
A公司与B公司系洛阳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公司48%及52%的股权。2021年8月,A公司与B公司、洛阳甲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当洛阳甲公司2021年至2023年任何一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0元时,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洛阳甲公司的全部股权。
后因洛阳甲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触发了股权回购条件,2023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B公司回购A公司持有的洛阳甲公司48%的股权,明确了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由于B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A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调解
如何高效率、低成本化解大标的额商事纠纷案件,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李改飞在认真阅卷后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听取各方陈述,引导双方完善举证,及时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在基本明确案件争议事实及法律适用的基础上,结合市场趋势、被告履行能力及交易环境等因素,从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相关后果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就具体矛盾进行具体法律分析,降低双方不合理预期,缩小分歧、相向而行。
最终,在承办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000余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李改飞法官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与感谢。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节约企业诉讼成本,是洛龙法院践行“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的生动实践。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聚焦营商环境工作实绩,多措并举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以高效、公正、优质、便民的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