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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见证,集中执行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4-05-13 08:59:00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洛龙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特别邀请洛阳市政协委员袁振海、李洋洋,洛龙区人大代表李培培、孙霞全程参与见证。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案件数28件,促成和解6件,执行完毕6件,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强制带回8人,实际拘留3人。

    亲情不能“欠费”,代表委员悉心劝导,执毕!

    张老汉与妻子育有两子,因二人未尽赡养义务,张老汉无奈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令大儿子张大和小儿子张二每月各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大儿子张大仍未履行赡养义务,张老汉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支付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的赡养费共计三千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大,但其对被老父亲起诉一事耿耿于怀,不愿意配合执行。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到家庭多年矛盾纠纷,为修复双方亲情,化解矛盾,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和代表委员到被执行人张大家中,耐心倾听其陈述,抽丝剥茧了解家庭矛盾的症结所在,同时从中国传统“孝”文化入手,向其释明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和代表委员反复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张大表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并当场支付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代表委员助力,买卖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原告王某向被告某便利店供应饮料,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一万元货款未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便利店向原告偿还货款一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偿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带队到被执行人门店处进行调查,经代表委员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门店负责人承诺在5月底之前一次性支付执行款和执行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参与见证执行,

    集中执行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在下步的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状态,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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