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开发区公安分局:发现临控人员入住驻马店某宾馆,是否需要采取临控措施?
洛龙法院执行局:请立即协助采取临控措施!我院集结干警即刻前往!
5月13日晚22时,洛龙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员额法官周亚男在接到驻马店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河派出所的电话后,立即展开行动,在院司法警察大队的鼎力协助下,连夜赶赴驻马店开发区某酒店,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抓获带回!
案情回顾
2015年,原告赵某在被告王某、卢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作业期间高空坠楼受伤,紧急送医治疗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双方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赵某将被告王某、卢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卢某向原告赵某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赵某向洛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卢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二被执行人到处躲避,逃避执行。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卢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将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报送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
公安临控助力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终落网
5月13日22时,长期在外打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本打算在驻马店开发区某宾馆临时入住,不料在办理实名入住登记时,触发了失信被执行人报警系统,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正在值班的执行局副局长、员额法官周亚男接到预警电话后立即召集执行干警,在院司法警察大队的鼎力协助下,连夜带队驱车前往驻马店被执行人入住酒店,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抓获带回。
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经执行干警的严肃批评教育和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执行干警申请与申请人见面沟通,并积极联系家人筹钱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向申请人履行4万元赔偿款。
法官提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此,洛龙法院正告尚未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其惶惶不可终日,不如积极诚信履行,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如果仍执迷不悟、抗拒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穷追猛打,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