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白马寺法庭李澈沦法官在接待完一起案件当事人后,四名农民工模样的人涌进他的办公室,这几个人都操着外地口音,经详细了解情况:这四人来自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在文某、刘某夫妻两人带领下来洛阳做房屋粉刷工作。今年在白马寺镇半个店村一户人家粉刷施工后,因工钱问题发生纠纷,后起诉至孟津县人民法院向包工头索要工钱。但当时来洛所带衣物被褥和干活用具被扣留在白马寺镇半个店村包工头的朋友家中,因这些物品不在孟津法院的辖区内,无奈之下这四人只得求助白马寺法庭,希望法庭提供帮助。
了解情况后,李法官便电话联系房主协调解决此事,起先房主索要2000元房屋使用费。李法官耐心细致的做房东的思想工作:出门在外干点活挣点钱都不容易,谁都会碰到难处,都相互体谅一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文某四人付给房主900元房租,并约定第二天上午拉东西。10月16日上午,李法官带领文某等四人来到房主家,在清点货物并装车后,向房主支付了900元房租,双方对此事的解决都感到满意。
法庭充分发挥法院的诉前调解作用,使来洛做工的重庆市万州区四名农民工顺利要回被扣留的衣物被褥和干活用具,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使他们在萧瑟的秋风中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