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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履行“好枫景” 炎炎夏日解民忧(第三辑)

发布时间:2024-05-28 08:53:40




    法院调解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今年以来,洛龙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压实工作责任、聚焦精准服务,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调解力度,以案件调解+当庭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科技园法庭:线上跨国调解 案款当庭履行

    近日,科技园法庭线上调解+当庭履行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达到了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的效果,赢得了当事人跨国点赞。

    2023年12月,远在印尼的张女士在王某开设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两台戴森牌吹风机作为新年礼物送给家中长辈,购买时王某再三保证机器为官方正品,且商品详情页面标明支持假一赔四。收到货品后,经戴森品牌方鉴定王某店铺所售机器为假货,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将王某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彻底化解双方间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王志伟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微信分别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认真倾听原告诉求,结合真实案例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居中协调、耐心劝说,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退还在被告处购买的两台机器;被告按原价格三倍对原告进行赔偿,双方均当庭履行,本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

    关林法庭:善用调解机制,当场督促履行

    小标的,大民生。近日,关林法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督促当庭履行完毕,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李某经赵某介绍,为洛阳某医院安装吊顶材料,施工验收完毕后9000元吊顶费用却迟迟未予结算,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将赵某和医院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乐通过查阅卷宗、分别约见各方当事人等方式,对案件主要争议焦点进行初步了解。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医院将施工工程总包给了案外人A公司,张乐立即依职权追加A公司为第三人到庭参与庭审,并在庭后组织各方针对吊顶费用的支付进行协商沟通。最终在张乐的多方调解下,当事各方就欠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由第三方A公司向原告支付吊顶费用,其他涉及医院施工的工程费用由医院和第三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本案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落地见效是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持续擦亮特色法庭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水平,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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