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和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5月31日,洛龙法院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光带队,邀请洛阳市人大代表林占锋、洛阳市政协委员朱瑞波全程参与见证。
案件回顾
在办理申请人洛阳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某、刘某保证保险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洛龙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段某名下位于洛阳市瀍河区的房产,并在淘宝网上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成功且过户。
被执行人段某、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刘某父母带着刘某长子(六岁)在案涉房屋中居住,我院执行干警反复告知、敦促其搬腾涉案房屋,但刘某父母先后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腾、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与刘某父母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同时依法为其办理发放租赁房屋费用的相关材料,刘某母亲反复承诺自行搬离又屡屡反悔,始终未履行搬腾义务。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洛龙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腾房现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告知来意,被执行人母亲情绪异常激动,百般阻挠腾房行动。经过执行干警轮番释法明理以及司法警察的震慑,被执行人母亲终于认清现实,主动提出租赁房屋安置腾退物品。
执行干警按照原定计划和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强制腾房工作——一组人员组织封锁执行区域,清退无关围观人员,稳控现场秩序;二组人员更换门锁,清点登记房屋内物品、制作执行笔录;三组人员全程做好现场执行行为的录音录像存档。
下午16:40,房屋腾退完毕,执行干警将房屋及钥匙向买受人交付。
参与见证执行,代表委员啥感想?
——洛阳市政协委员 朱瑞波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在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