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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暑炎夏 勇往“执”前,集中执行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4-06-17 08:54:52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14日上午,洛龙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特别邀请洛龙区人大代表王文祥 、刘宏杰全程参与见证。

    截止发稿,今日集中行动强制带回7人,拘留1人,促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16万余元,成功腾退房屋1处。

    拒不腾房,口出恶言阻碍执行?

    罚款1万!小惩大诫成功腾房!

    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过洛龙法院一审、洛阳中院二审,依法判令被告将位于洛龙区某小区房产腾退并归还原告,并向原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搬”来父母充当“工具人”实际占用房屋,拒不配合、百般阻挠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洛龙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还口出恶言、辱骂撕扯执行干警。经过区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的反复释法明理,以及执行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逐渐冷静了下来、认清了现实,做出了腾房保证、缴纳了保证金,并履行了房屋占用使用费。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洛龙法院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被执行人已缴纳完毕,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调解后不履行?强制执行!

    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及开发公司到院说明还款事宜,但二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拒不到院接受询问。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强制带回。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经执行干警的严肃批评教育和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执行干警申请与申请人见面沟通,并积极筹钱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向申请人履行4.5万元工程款。

    参与见证执行,代表委员啥感想?

    ——洛龙区人大代表  王文祥

    集中执行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在下步的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状态,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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