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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强制搜查听说过吗!

发布时间:2024-06-28 09:39:05













    近日,洛龙法院依法对涉五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洛阳某控股公司采取强制搜查措施。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闫某等5人曾就职于被执行人洛阳某控股有限公司,根据5份生效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显示,被执行人公司尚欠5位申请人工资9万余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反复敦促,被执行人公司仅向5位申请人偿还了部分工资,仍有7万余元一直未履行到位。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其公司账户被司法冻结后却无任何进账信息,且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一直躲避执行,经多次传唤拒不到院接受询问,只派出了公司法务搪塞拖延。

    因对被执行人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彻底失去信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公司已无达成和解的可能。经分析研判,执行干警认为被执行人公司可能存在逃避执行、隐匿财产行为,为充分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公司的实际经营及真实财产状况,2024年6月25日,洛龙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实际经营场所采取强制搜查措施。

    “执”击现场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宣读强制搜查令,在向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负责人释法明理的同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以保障此次强制搜查的公开、透明、规范。

    经过两个小时的搜查,执行干警发现了大量执行线索,并现场扣押了公司账簿、资产明细表、合同文件等若干材料,再次依法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下午到庭接受调查问询。

    迫于搜查压力,避而不见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终于现身,于25日下午准时到庭接受询问,但其仍抱有侥幸心理,以公司经营困难、自己对案件情况不甚了解等借口妄图拖延履行。

    鉴于被执行人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洛龙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面对执行强制措施重压,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多方筹款,最终将5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一次性偿还完毕。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法院不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依法扣押的物品经被执行人公司人员清点后全数返还。

    至此,五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搜查”等各项执行措施,在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同时,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解决人民群众和辖区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为守护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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