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洛龙法院科技园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促成9起劳务合同纠纷当庭履行,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7月10日上午,科技园法庭就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到乐天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由于案涉金额不高,承办法官李金双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4起案件的原告情绪激动,表示1年多来前后奔波20余次找被告及相关部门协商都未得到解决,被逼无奈才起诉到法院的,而被告现在才派人露面,此前一直避而不见,明显没有调解意愿,故坚决不同意调解。见此情形,李金双决定先行开庭,待庭审结束后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庭审,李金双了解到,被告物业公司进驻涉案小区后投入了巨额资金,但仅仅1个月后即因多种原因不得不退出,损失巨大,未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确系资金周转困难而不是故意拖欠,其愿意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劳务费。各原告也纷纷表示公司面临的情况自己能够理解,但公司处理问题的态度让人不能接受。
李金双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遂决定现场开展调解。此时,坐在群众旁听席其他5名群众也向法官反映,他们5人和开过庭的4个人的情况一模一样,且已起诉至洛龙法院,但尚未开庭,也不知道法官是谁,希望李金双法官能将所有案件一并调解。
后经核实,另外5个案件的承办法官为王志伟。李金双法官遂将调解现场搬进科技园法庭,同王志伟法官一起就9起案件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物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并当场履行后,9起案件的原告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薪事” 系民生,民生无小事。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以党建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法庭+”机制,加强法庭与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联络互动,牢固树立穿透式审判理念,坚持诉前必调、开庭必调、判前必调、判后必调“四必调”工作机制,将实质化解纠纷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升级,绘就人民法庭“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