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真的太感谢咱们洛龙法院的执行法官了!”7月12日,当事人王某、张某代表其他9位当事人将一面“潮流”锦旗送到洛龙法院执行干警何金铜、徐烁之、张新强手中。
“办案快”“长得帅”“YYDS”
充分表达了当事人
对洛龙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赞美
案情回顾
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邓某应向8起案件的王某、张某等11位当事人偿还欠款共计400余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传唤、传票传唤等方式要求被执行人邓某到院说明偿还借款的方式和时限,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抗拒执行,案件无奈终结本次程序。
“拒执警告”促结“骨头案”
“yyds”锦旗表谢意
6月11日早7:30,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居住地附近周密布控将其抓获并强制带回,经执行干警反复劝说、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无先行偿还部分欠款的意愿,也不做出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为严厉打击其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和违法行为,本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邓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为查明其真实财产状况,执行干警调取大量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流水,发现其有大额收款并转出,以及购买信托等行为。在被执行人邓某拘留期满后,执行干警向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并严正告知邓某:其躲避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不能改正错误,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将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邓某听了执行干警的话,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联系家人积极履行偿还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以被执行人家属名下的两套房产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各方共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历时3年的8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难掩喜悦心情,特意定制了锦旗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显眼包”锦旗
即是认可与肯定
更是鼓励与鞭策
今后,长得帅的洛龙法院干警
将以更高标准的工作成效
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