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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普法小课堂,现在开讲丨进群免费领红包领娃娃,你心动了吗?

发布时间:2024-09-03 08:54:37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洛龙法院推出“开学第一课”普法小课堂典型案例普法系列宣传,用法治力量护航各年龄段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小课堂吧!

    普法小课堂

    同学们,如果有陌生人添加你的微信好友,并“好心”拉你进陌生微信群,说免费领红包、领娃娃,你心动了吗?

    先别心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了解一下!

    2022年2-5月,张某将大量电话号码发给下线李某,李某则通过电话号码添加微信好友,并将添加成功的微信好友拉进微信群中,再由张某将微信群管理权限全部上交给上线,以此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获取非法利益。

    经查,张某共计为上线提供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的微信群聊350 余个,非法获利4.8万余元,李某非法获利5.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利用信息网络,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拉人进群后我就退出了,我心里也清楚群里在做什么,但是我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我只是拉人进群而已,又没有直接实施诈骗,现在才知道性质这么严重……”被判刑后,李某追悔莫及。

    “拉人进群”、“邀请好友下载APP”“扫码进群免费领礼品”,日常生活中,你是否遇见过呢?很多人认为,我只是扫个码领点小礼品和小红包,顺便拉几个人进群而已,自己并未实施诈骗,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样可能与诈骗行为挂钩。

    然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部分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前端“吸粉引流”服务,为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铺路!这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赚快钱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极有可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层出不穷的骗术,大家一定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坚决树立起防诈防骗意识,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避免上当受骗。如遇财产损失,也切莫自认倒霉或自怨自艾,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切记切记,不能拉人进不明群聊,不能邀请好友下载不明APP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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