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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守佳节 献礼国庆

发布时间:2024-12-09 11:00:35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心、祥和的节日,9月28日,在国庆佳节来临之际,洛龙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易于寻人找物的“黄金”时机,常态化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金秋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早7时,在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曾曾,执行局局长常柳的带领下,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打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迅速出击。集中行动中,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执行干警灵活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多方调查等多种措施追踪被执行人,同时坚持依法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统一。截止发稿,此次集中执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8.5万元,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1件,强制带回1人,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别“拖”了!释法明理促和解 原告李某、陈某诉被告洛阳路某公司、洛阳奥某公司、严某、杨某、张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洛龙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后,最终判决被告洛阳路某公司、张某分别向原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40余万元,洛阳奥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张某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奥某公司拒不承担连带责任、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在仅执行到位10万余元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葛子钰带领团队前往洛阳奥某公司将法定代表人杨某强制带回,并与其“面对面”沟通,从法、理、情多角度劝解。经反复释法明理,最终,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承诺自2024年10月起每月底前向申请人支付3000元,直至履行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躲毛毛”?强制带回终执毕原告吴某诉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自2024年7月开始每月15日前在王某公司有持续性收入的前提下向原告支付收益款3万元。截止到2024年9月被告已有3个月未按期支付,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乔迁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到院说明履行判决的方式和时限,但其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抗拒执行。

    本次集中行动中,乔迁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强制带回,并针对案件情况,向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见真的“躲”不过,迫于强制执行措施压力,最终,被执行人王某联系其家属将剩余欠款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诚信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在此,洛龙法院严正敦促各位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算好经济、信用、事业、法律账,尽快自觉、积极、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逃避执行、以身试法。洛龙法院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将持续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同时,也提醒各位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并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一切能查证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相关线索,请向执行干警积极反映举报,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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