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恩爱夫妻,却因生活小事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不应该。10月11日,洛龙法院龙门法庭法官成功调撤一件婚姻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一对夫妻,五年前经亲戚介绍喜结连理,刘某某作为丈夫,早出晚归经营生意,陈某某作为妻子,在照顾好孩子的同时,还竭力帮助丈夫的生意,婚后生活幸福美满。没过多久,甜蜜的爱情就结出了幸福的果实——大女儿出生了,两年后二女儿又出生了。两个女儿聪明伶俐,乖巧可爱,夫妻关系一直都比较融洽。前段时间,双方因给亲戚家“过事行礼的数额”发生纠纷,陈某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原告也比较实在,觉得妻子走几天就回来了,她走就让她走了。可是,让刘某想不到的是,妻子走了之后,打电话也不接,去丈母娘家接,妻子也不回。于是,刘某便认为是岳父母不让妻子回来,这样刘某又对岳父母产生了“不满情绪”。眼看,三四个月过去了,妻子还是不回来。刘某就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得知是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后,开始背对背进行调解。原告说:“我也不想离婚,都是她父母不让回。”被告说:“我也不想离婚,他去接我,我闹点没给他好脸色,他真的起来走了,就再也不来接了”。法官听后就召集双方亲属,在他们的共同参与下,当面让双方把话说透,经过双方两个小时的相互“发泄”,双方的误解基本消除。刘某的母亲拉着陈某的母亲说:“亲家,真是一场误会,今天晚上到我家,咱们好好拉拉家常!”。陈某的母亲满口答应,双方和好如初,原告高兴地说:“谢谢你,我们和好了,我要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