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18日早8:00,洛龙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再出发,在加大对涉金融债权案件查人找物力度的同时,持续加强对于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今日执行成果
此次集中行动重点搜集梳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33件,截止发稿,共计执行到位23.56万余元,其中当场履行金额11.15万余元,执行完毕21件,执行和解8件,强制带回8人,协调强制清腾房屋1起,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看今日执行现场
凌晨5点,驻马店,强制带回!洛阳市西工区某玉器店与被告李某、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沟通协调、反复催促,被执行人仅履行部分款项后玩起了失踪。后经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行踪,10月18日凌晨5时许,执行干警韩智海带队驱车前往驻马店上蔡县,往返6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万元,10月底前支付1万元,11月底前支付2万元,剩余1.8万元于12月底前支付完毕。
平顶山,腾房!孙某申请执行马某、李某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马某名下位于汝州市朝阳路的房产,但该房产被案外人张某占用,张某为排除法院对该房产的执行,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异议之诉、再审,均被驳回。后法院依法拍卖该房产,拍卖流拍后,该房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汝州与案外人商议腾房事宜,但案外人张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李遂文带队再次前往汝州案涉房产处,对案外人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的强制措施及法律后果。最终,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张某承诺在11月11日前主动腾空房子、交付申请人,逾期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此,申请人对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平顶山协调沟通腾房事宜表示感谢,并对今日成功商定腾房时间的结果表示满意。
“躲、拖、避”毫无作用,执毕!严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7700元及利息;张某与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刑某偿还借款3500元及利息。两起案件的被告均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偿还义务。此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张阿香带队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刑某家中。面对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及家人从慌张辩驳到无“颜”以对,终于明白“躲、拖、避”毫无作用。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被执行人将欠款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两起案件执行完毕。
集中执行有力度,守护民生有温度。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