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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林法庭:@市场商户们,“店门口”的公开庭和普法课,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4-12-09 15:05:59


    “以后可得注意了,送货单上要签字、赊账就得打欠条!““这堂课,没白上!”……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洛龙法院关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关林商贸城,以一案的审理加强对辖区商户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共建守法、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

    老张向老王供应鞋类产品,自2015年至今累计拖欠货款5000余元,多次催要货款未果后,老张将老王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初步审查证据,承办法官李伟强发现,原、被告双方并未签订买卖合同,且原告提交的发货单据上也没有被告的签字,其余证据也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而且,关林法庭已经受理了很多类似情况的案件!考虑到关林辖区内商品经济活跃,但商户们普遍法律意识淡泊,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的经营者存在不一致、送货单上没有送货人的签字、客户赊账未出具欠条等等。经综合研判,李伟强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关林商贸城,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讲座活动,引导辖区商户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关林法庭吴潇菲法官开展了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要点专题讲座,针对买卖合同纠纷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签订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向商户们提供了买卖合同范本,耐心回应现场群众提出的怎么保存证据、如何向法院起诉等方面的问题。

    此次庄严的公开庭和生动的普法课,受到了辖区商户们的一致好评,起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接地气”“走出去”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洛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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