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素”作为医美药品因除皱和瘦脸效果受到广大爱美人士的追捧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看中了其中的“商机”近日洛龙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销售“肉毒素”的妨害药品管理案
一起走进今天的龙法说法↓↓↓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网络等非正规渠道购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注射用A型肉毒素,后通过微信以5600元价格销售给贺某20支肉毒素,获利4200元。经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李某销售的肉毒素属注射药品,且为假冒产品,当事人使用该涉案产品涉嫌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向不具有资质的销售者购买药品,销售的肉毒素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系明知涉案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仍然对外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禁止被告人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医疗美容行业相关的活动。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的发展,“肉毒素”在美容注射中的应用越来越多。然而,作为药品的肉毒毒素制剂,对于运输、储存、注射量、注射环境和注射技术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任何一个环节操作不规范,都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后果不堪设想。医美药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安全责任重大。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严禁采购并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如果对药品渠道来源不太确信,建议将药品的批准文号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比对,以确保药品真实可靠。广大消费者也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注意查看相关资格证书、确认产品安全信息,自觉抵制假冒和“三无产品”或未经证实的医药、美容药物及医疗设备,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