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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法院积极开展“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14 16:39:34


    2013年12月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了积极响应省法院的号召,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随后召开了内部动员会。

    会上,洛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长江强调,双节将至,为使当事人高高兴兴的过个节日,执行局要以此为契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原则,认真排查出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关注民生,关注百姓疾苦,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会后,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局对该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首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任务和目标。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进行摸底排查。2014年1月1日至31日,进行重点攻坚。2014年2月至5月,进行强力推进。2014年6月,开展总结工作。

    其次,成立专项活动小组,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为了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洛龙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主管执行的副院长郭钟常任组长,执行局长姚少庆任副组长,执行局全体干警为主力,主抓案件执行。活动中,综合运用“公布失信名单、开展见证执行、限制高消费、打击拒执犯罪”等措施,力争在春节前夕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并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暖。

    再次,筛选排查,定期结案。执行局综合科通过筛选排查出未结涉民生案件,对这些案件登记造册,要求大家加班加点,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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