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越界的阳台墙,让昔日的“好邻居”变成如今的“对立面”且看法官如何调解巧破邻里“心墙”
基本案情
在洛阳市洛龙区某小区,原本和睦的对门邻居兰某与杨某之间,因一次房屋装修产生了尖锐矛盾。被告杨某在搭建阳台时,擅自超出了共有墙体的中线,侵入了原告兰某应享有的公共空间。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更直接导致了兰某家的装修工程被迫停工,造成了经济损失。邻里之间多次协商、物业公司多次介入均无效,一堵违规搭建的实体墙,成了横亘在两家之间难以逾越的心墙。无奈之下,兰某一纸诉状将邻居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墙体、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俯身丈量辨是非,实地勘验探真情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毛继光深知“纸上得来终觉浅”,仅凭书面材料难以完全把握纠纷细节和矛盾根源。为准确查明事实,做到心中有数,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涉案房屋前,法官耐心比对户型图纸,细致测量墙体界限,用卷尺一点点核实超出中线的具体距离。通过现场扎实的调查取证,法官迅速厘清了案件事实,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掌握了第一手确凿证据。这一俯身丈量的举动,不仅量清了物理上的尺寸,更传递了法院重事实、重调查的务实作风,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释法说理修复邻里,用心调解化解干戈
事实虽已清晰,但法官并未急于下判。他清醒地认识到,一纸判决虽能定分,却未必能止争,甚至可能使邻里关系彻底破裂,埋下长期矛盾的种子。真正的案结事了,在于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和谐共赢。于是,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事理、情理三个维度深入工作:以法为据:法官向被告杨某详细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其认识到错误所在。以理服人:法官从公共利益和小区管理角度出发,说明违规搭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小区整体环境的影响,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以情感人:法官着重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中华传统美德,唤醒双方昔日和睦相处的记忆,劝导他们珍惜邻里缘分,放眼长远,互谅互让。
自愿拆除违建墙,主动握手泯恩仇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从对立走向缓和,最终达成了圆满的调解协议:被告杨某自愿在约定期限内,拆除超出中线的墙体部分。原告兰某也考虑到邻里情谊,主动减免了部分索赔金额。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一场看似不可调和的邻里纠纷,在法官深入现场的务实作风和融情于法的调解智慧下,得到了彻底化解。不仅违规的墙体被拆除,横亘在邻里之间的那堵“心墙”也随之倒塌。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洛龙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洛龙区法院将继续以此次案件调解为契机,通过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依法办事、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让法徽下的温度温暖每一个家庭,让和谐之花在社区的每一个角落静静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