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近期,洛龙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乐及法官助理李晓丹走进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开元初级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
活动伊始,由省实验开元初级中学宋永伟书记为张乐法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用证书。法律科普
本次普法活动聚焦与中学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热点,围绕“校园霸凌的识别与应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解读”以及“合法使用网络”四大主题展开。通过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面对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做?如何既保护自己又不触碰法律的底线?网络上是否可以为所欲为?为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本次活动通过提问的方式,先引导同学们思考,再结合具体的案例一一为同学们作出解答,以此加强同学们的学习效果。台下同学们沉浸其中,全神贯注、认真聆听。张乐法官还鼓励同学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对校园霸凌说不,同时也要懂得规范自己的行为,知晓权利,更要明晰界限,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洛龙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生动体现。不仅为青少年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更在他们的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扣子”,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下一步,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学校联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