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法院关林法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场以现金方式向原告支付欠款280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老王长期在老张处购买节水灌溉设备,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意往来。今年,老王购买的设备出现损坏,要求老张予以更换。而老张因老王尚欠部分货款,迟迟不予退换;老王则因对方不退换货物而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双方僵持不下,老张遂将老王诉至法院。
法官耐心疏症结,当场履行解纷争
案件分配至关林法庭李伟强法官手中后,他耐心梳理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症结。通过庭审了解到,老王、老张都是本分人,只是因互不退让才诉至法院。李法官首先向双方阐明了权利义务关系,指出问题所在,随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老张到老王家当场清点对账,确定最终货款金额后立即支付。
庭审次日,老张便到老王家清点货物,随后双方来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场以现金方式完成货款支付。这场持续多日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本案的顺利调解,是洛龙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生动体现。通过法律程序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双方的合作关系,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