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在洛龙法院关林法庭画上圆满句号。原告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拿到20万元租赁款后,连声道谢。
【案情简介】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因设备租赁费用产生争议。项目结束后,双方对账确认了欠款金额,但被告迟迟未能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最终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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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思考破僵局 法理并用促和解
——案件分到王六艳法官手中后,她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仔细梳理案情。经了解,双方对款项核算细节有分歧,但并非根本性矛盾,且都有尽快解决纠纷、恢复正常经营的意愿——具备调解基础。“涉企纠纷,拖得越久对企业影响越大。”王六艳决定把调解作为首选方案。她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从法律规定讲到企业经营成本,从眼下纠纷谈到未来合作可能,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租赁费20万元。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场通过转账完成支付。从立案到履行,用时远少于预期。“本来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大家还能继续做生意。”原告满意地说。
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既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也减轻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洛龙法院关林法庭将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商事纠纷中的优势,不断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