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公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洛龙区法院联合洛龙区公安局、洛龙区检察院,聚焦企业发展、民生需求与文化创新核心场景,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重点普及著作权保护、盗版商品识别、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等实用知识,解答“创意作品如何确权”“网购侵权商品如何维权”等问题,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什么是知识产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保留证据:及时截图、录屏、保存网页链接、留存侵权产品并保存发票和付款记录。必要时可申请公证保全或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行政投诉: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提起诉讼:如果侵权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需要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报警处理:如侵权行为涉嫌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