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洛龙区法院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11 15:20:05




    7月10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大会。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人大法工委主任麦新朝,区副科级干部、区直工委委员赵新艳,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洛龙区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江从学习教育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征求意见广度、深度、意见梳理、边学边查边改等方面汇报了该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教育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通过集中学习、支部交流讨论、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继续做好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工作。二是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把正在整改的问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予以整改,并抓好内部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谈心、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的效果。

    麦新朝组长就开展这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群众评价是“群众三评”的第一评,是检验各部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准。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这次评价工作。二要突出重点。这次群众评价,主要是对法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重点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学边查边改三个方面进行,以此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三要客观公正。参加评价的同志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表,对活动开展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法院把问题找准、把活动开展好。

    最后,参会人员对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一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测评。

责任编辑:程大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2761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