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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担道义 躬身作公仆

——洛龙区法院关林法庭庭长郭瑜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7-16 17:51:07


    郭瑜同志,现年48岁。自从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便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他工作热情、一丝不苟,几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点滴汗水和不懈付出践行着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审判岗位上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平时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已经成为郭瑜同志平时工作的真实写照。郭瑜同志从进入洛龙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获得法院先进个人、年度办案能手、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郭瑜同志的办案能力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分别于2007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荣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自郭瑜同志于2011年5月担任关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以来,他带领全庭同志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化解社会突出矛盾为主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该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使关林人民法庭于2011年底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2013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他个人在2011年度共审结案135起,2012年度审结案再创新高,2012年度审结民商事案件226起,2013年度个人审结民商事案件180起,全庭共结案355起,个人结案数及全庭结案数连续三年均在我院排名第一。郭瑜同志在工作之余,积极钻研书画、篆刻艺术,在2007年全省法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他的篆刻作品荣获文艺作品类三等奖。他的篆刻作品还在2008年洛阳市法院书画艺术展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成绩的背后记载着郭瑜同志的不懈努力和辛勤的汗水,荣誉的背后写满了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寒来暑往,栉风沐雨,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不变的是郭瑜同志一颗为民、便民、利民的心。郭瑜同志以自己的点滴汗水和不懈的付出践行着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一、坚定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郭瑜同志始终坚持“忠诚、为民”的政治品格,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历史使命赋予“忠诚、为民”新的内涵。因此,郭瑜同志始终坚持“忠诚、为民”的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多措并举促进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一是强化思想分析制度。坚持开展互帮互勉、互相批评、谈心交心活动,对有苗头性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出,早谈心,早改正”,决不让一个同志在思想、政治上掉队落伍。二是抓好工作作风建设。法庭干警工作生活在审判第一线,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负荷重,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郭瑜同志作为法庭庭长率先垂范,总是最晚一个离开法庭,他的这种作风深深地影响了全庭同志。

    二、立足本职工作开拓进取,以身作则求公正促高效

    郭瑜同志作为关林法庭庭长,庭里工作、任务重,还亲自担任多起疑难案件的审判长,经常带病参加工作,带领审判员一起探索审判新思路,对于矛盾大、容易激化的案件充分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矛盾尽量缩至最低点,在此基础上公正地作出裁判,不但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以人为本,树新风、葆廉洁

    郭瑜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公正、廉洁,让全庭干警互相监督,彼此对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督查、提醒,全庭同志均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一起违纪违法事件。郭瑜同志还从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入手,教育其他干警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高效办案、公正司法、清白做人”也成为郭瑜同志的信条。

    郭瑜同志正是这样以政法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在新的形势下努力起着带头作用,努力树立着司法为民的思想。郭瑜同志是个法官,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法官。但正是由于无数象他这样的平凡法官,才构成了人民法院的脊梁,正是由于无数象他做的那些平凡的事,才铸就了人民法院的伟绩,正是从这些平凡的人民法官身上,我们看到了党的事业的光明与希望。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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